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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详〔2024〕124号

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4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和全市城市更新推进大会精神,市规划资源局按照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要求,形成2024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五个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推进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一个统领、五个统筹,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项目全流程贯通,推出一批显功能、惠民生、强辐射、见示范的更新案例,结合项目推进,持续完善各类政策,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模式不断创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体规划统领。围绕“五个中心”建设,算好更新的总量、结构、布局三本账,通过城市更新促进空间布局的结构优化,着力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功能引导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导入,促进职住平衡,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宜居宜业程度。
注重目标全面覆盖。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推动居住、商业商办、产业、公共中心和开放空间五类主体功能区域的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强化机制模式创新。贯彻落实“三师”负责制,扩围统筹资源、强化设计、破解难题,形成综合性、高品质解决方案。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突出空间资源总量、存量、增量、减量、质量“五量”调控,推动资源、资产、资信、资金“四资”贯通
推动管理流程优化。按照高质量贯通要求,强化全周期闭环管理,细化明确关键环节的操作要求,推动项目走通全流程。

三、行动任务

(一)规划引领行动
聚焦居住、商务商业、产业、公共中心和开放空间等不同更新类型,开展五年更新单元和年度工作任务谋划。
1.编制各区年度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报告。为明确工作目标,各区综合考虑现状土地利用、产业绩效情况,对标区域发展目标,挖潜空间资源,谋划5年城市更新任务,组织专业技术团队深化研究,明确2024年推进实施的城市更新单元相关要求。
目标任务:2024年4月完成各区年度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报告的编制;责任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编审中心)。

2.划示全市城市更新单元。为推进更新蓝图划示,结合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各区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报告,加强更新任务统筹,通盘考虑资源盘活供给,明确1-3-5年各区集中推进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划示更新单元范围。
目标任务:2024年6月形成5年城市更新单元蓝图。责任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编审中心、市规划院)。

(二)“三师”联创行动
3.持续推进第一批试点城市更新单元。组织“三师”团队,推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方案的完善和审批;开展招商,推进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按需推进控详规划完善。
目标任务:2024年9月形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方案,条件成熟项目2024年12月形成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按需推进控详规划完善。责任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风貌处、利用处、编审中心、地调院)。

4.全面推进本年度启动的城市更新单元相关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更新行动,落实“三师”联创机制,明确城市更新综合实施平台,组建“三师”团队,针对居住、商务商业、产业、公共中心和开放空间等不同类型的更新单元,开展规划谋划、方案设计、综合评估等联创工作。
目标任务:2024年5月明确“三师”团队名单,2024年9月完成“三师”联创初步成果,2024年12月形成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方案稳定成果。责任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利用处、风貌处、建管处、编审中心、地调院)。

(三)地区推介链接行动
5.推动地区策划招商链接活动。为保障项目落地实施,一是针对城市更新单元,组织开展城市更新综合实施平台招募;二是针对城市更新项目,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推介和实施主体招商;三是针对有需求的零星更新项目,开展实施或运营主体招商。
目标任务:根据市商务委全球招商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推介资料准备。各区结合更新单元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年度招商计划并推进相关工作。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于2024年每个季度分别组织一次招商推介会。责任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风貌处、详规处、建管处、利用处、编审中心),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

(四)项目实施贯通行动
6.推动项目全流程贯通。为推动项目走通全过程,按照城市更新谋划策划、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建设、运营管理5个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试点项目的推进,进一步细化完善各流程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一是按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要求,完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应的控详规划编制流程。二是细化作价出资(入股)等资源配置创新、土地出让金缴付方式优化的操作要求。三是根据“三师”负责制全程贯通要求,探索BIM建筑方案走通规划、建管、土地全过程。四是探索虚拟注记登记,创新房屋首次登记、预告登记等制度,明确不动产登记收件及流程要求。
目标任务:2024年12月结合试点项目的贯通推进,按需形成相关工作指南。责任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利用处、建管处、风貌处、登记局、信息处)、各区规划资源局。

(五)政策标准完善行动
7.形成相关成果编制要求和成果规范。为指导“三师”高效、高质量开展工作,结合试点项目推进,研究形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控详规划编制要求和成果标准;更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BIM)编制要求和成果标准;城市更新综合价值评估报告编制要求和成果标准。
目标任务:2024年12月形成相关成果编制要求和标准。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风貌处、建管处、利用处、信息处、编审中心、地调院)

8.开展政策跟踪评估。为持续推进政策完善,坚持问题和实施导向,结合更新项目推进,调研、收集、评估金融机构、开发运营企业、专业咨询部门等各类主体政策建议,制定上海市城市更新发展报告;及时评估规划资源“1+3”等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情况,形成政策评估报告,提出政策标准优化建议。
目标任务:2024年12月形成上海市城市更新发展报告和规划资源政策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编审中心、地调院、详规处、利用处、风貌处、建管处),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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